厦门市税务局致扣缴单位的一封信 时间:2020-06-07 10:43 来源:未知 作者:fjkj 点击:次 厦门市税务局致扣缴单位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致扣缴单位一封信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您提醒单位员工,在您单位与税务机关约定的时间段内及时办理年度汇算,尚未在约定时间段内办理的请尽快按规定办理,确保大家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由于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首次实施,建议您尽量帮助员工集中代为办理;或者您也可以培训、辅导员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6月5日 (责任编辑:fjkj) 上一篇: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下一篇:厦门市税务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的温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