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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

时间:2021-08-31 13:03来源:未知 作者:fjkj 点击:
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 为适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持续提升现场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和效率,有效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现就对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

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

  为适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持续提升现场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和效率,有效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现就对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同城通办事项
  在已有同城通办业务基础上,自2021年9月1日起将以下24项业务纳入同城通办范围:
  (一)同城通办
  1. 实名办税信息报告
  2.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3.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4.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5. 建筑业项目报告
  6. 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7. 增值税发票验旧供新
  8. 增值税预缴申报
  9. 环境保护税申报
  10. 无欠税证明开具
  11. 水土保持补偿费申报
  12.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申报
  13. 排污权出让收入申报
  14. 土地闲置费
  15.城市绿化赔偿(费)收入申报
  16. 同期资料报告
  17. 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18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二)同城受理转办
  19.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20.资源税税收减免核准
  21.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
  22. 纳税信用补评
  23. 纳税信用复评(核)
  24. 纳税信用修复
  二、同城通办规则
  1.“同城通办”指的是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涉税(费)业务时,可以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管征机关的限制,就近选择到全市范围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由办税服务厅人员按业务要求受理后,对即办业务进行即时办结,对审批业务进行受理并转办主管税务机关。
  全市办税服务厅地址及业务办理范围(点击查看)
  2.纳税人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暂不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应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1)非正常状态;
  (2)注销状态;
  (3)有未处理的欠缴税费记录;
  (4)有未处理的行政处罚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1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fj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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