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厦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已经开始了 2019年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厦财会〔2019〕10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如下: 继续教育内容指南 培训课程内容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3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公需科目内容指南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9年公需科目的学习内容,包括:创新思维与厦门科技创新,经济全球化与厦门产业链,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工匠精神”与厦门创造等。 专业科目内容指南 共同类:《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企业类: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管理会计应用指引、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最新税收政策等。
2019年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我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员需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否则无法进行继续教育报名与学分登记。 (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已开通会计人员信息在线采集,点此了解) 继续教育培训及报名方式
(一)网络培训 选择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登陆“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的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列网络培训机构(名单见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公告)及培训年度(2019年度、补2018年度、2017年度)进行报名、缴费、培训;学员学完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将学员完成学分情况报送市会计综合管理系统,在系统中通过审核后自动登记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分。 (二)面授培训 选择面授培训的初级会计人员登陆“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的继续教育面授报名系统,选择所列初级面授培训机构(名单见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公告)进行培训报名,并联系所选择的培训单位确认报名信息、编班(确定具体培训时间与班次)并缴费。学员学完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将学员完成学分情况报送市会计综合管理系统,在系统中通过审核后自动登记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分。(中高级会计人员面授另行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 2019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