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安排》及应用指南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安排》及应用指南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6日 11:00 有效性:有效
厦财会〔2019〕33号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财政部近期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安排》及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反馈意见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
附件: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安排》及应用指南意见的函(财办会〔2019〕22号)
厦门市财政局
2019年8月6日
(联系人:王淑霞,电话:2858263;
联系人:陈敏婧,电话:5058253,联系邮箱:
kjc@xm.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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