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闽财委审厦〔2021〕4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Reliance Audit LLP): 你所报送的关于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收悉。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闽财委审厦)字外所临证第001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8月31日。请你所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2021年3月4日 (责任编辑:fjk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