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福州沐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业许可的批复 福州沐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福州沐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福州沐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福州沐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郑玉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400060009),张细锦(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100460006)。 三、福州沐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郑玉珊;办公地址为福建省福州高新区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B座6层6025-J。 四、福州沐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五、福州沐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财务咨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