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批复 关于准予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批复 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陈固洪、唐光永、陈春安、林金玉、魏若丹。 三、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陈固洪。 四、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螺洲街8号1层133室。 五、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六、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财务咨询;税务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年11月15日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