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关于准予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杨雄(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100010002)。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3号楼9层L015。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1日 抄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